唐山市人大常委會 對37部地方性法規開展集中清理
為增強立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去年以來,唐山市人大常委會對當地現行有效的37部地方性法規開展集中清理工作,切實維護法治統一。
清理期間,唐山市人大常委會組織各相關部門,對法規進行逐章、逐條、逐款梳理,重點審查法規內容是否與上位法相抵觸、是否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是否存在法規之間不協調等問題。同時,積極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充分發揮高校、基層立法聯系點和專家智庫作用,廣泛聽取人民群眾和各方面意見建議。
“根據清理結果,我們決定對部分法規中個別需完善的條款打包修改,對不再適用且沒有必要保留或者修改的法規予以廢止,并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查。”唐山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說。
前不久,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查批準了《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根據決定,唐山市人大常委會對《唐山市地方立法條例》等5部法規作出修改,進一步明晰了各方責任,完善了相關工作;對《唐山市檔案管理工作辦法》《唐山市農藥經營管理辦法》《唐山市全民健身條例》《唐山市畜禽屠宰管理條例》等4部法規予以廢止。下一步,唐山市人大常委會將持續關注現行法規的實施效果,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動態調整和完善,為當地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責任編輯:吳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