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7日,邯鄲市復興區在康莊水庫進行管涌搶險、孤島救援、搶筑子堤、水上營救等項目的防汛綜合演練,切實增強抗洪搶險實戰能力。河北日報通訊員聶長青攝
應對汛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尤為重要。
在《河北省防汛避險人員轉移條例》立法調研期間,立法專班工作人員發現,汛前有效開展災害隱患排查和摸清轉移人員底數工作,是迅速開展防汛避險人員轉移工作的必要途徑。
就此,條例對相關內容作出詳細規范,明確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應急管理、水行政、自然資源等有關部門加強暴雨、洪水及其次生災害隱患排查,編制以村(社區)為單位的受威脅區域清單,并根據水文、地質、氣象變化和相關工程建設情況及時調整。當年確定受威脅區域清單后又新發現受威脅區域的,當地政府應當及時將其納入受威脅區域管理,并將隱患未排除的納入下年度受威脅區域清單。
在汛期前,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統一調查和登記受威脅區域內人員,制定轉移人員清單,并根據汛期旅游、外來務工、經商、探親等人員往來情況實施動態調整;建立老弱病殘孕幼等特殊人員清單,明確專人負責其防汛避險轉移。
條例同時對如何編制防汛避險人員轉移預案作出規范,縣級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應當結合本地實際編制防汛避險人員轉移預案,明確組織領導、預警信號、轉移責任、轉移范圍、轉移路線、安置地點、生活保障、衛生防疫、避險解除和組織返回等,或者在防汛等相關預案中明確以上內容,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不同地區應當根據雨情水情、地形地勢制定分區分級轉移預案。
為避免轉移工作人員缺少培訓,群眾直接參與應急轉移實戰化演練不夠等情況發生,條例明確每年汛期前受威脅區域至少開展一次防汛避險人員轉移綜合演練,以保證所有轉移工作人員和受威脅區域群眾熟悉轉移流程。綜合演練應當包括對老弱病殘孕幼等特殊群體的轉移安置,不能簡而化之。所有轉移工作人員應當于每年汛期前進行培訓,首次承擔防汛避險人員轉移工作任務的人員,必須參加相關法律法規和履職能力培訓。
妥善安置轉移人員是防汛減災工作中的重要一環,條例規定,集中安置場所應當配備電力、環境衛生、消防等基礎設施,提供床鋪、飲用水、食品、醫療和個人衛生等生活必需品,加強日常維護管理。臨時避險場所應當配備必要的生活物資,并設置緊急避險道路和逃生通道等。蓄滯洪區所在地的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根據蓄洪特點、風險程度和人口財產分布狀況,科學規劃建設防洪樓、避水臺、安全區、圍村埝、高村基等安全設施,加強人員轉移道路建設。
此外,條例還對防汛避險人員轉移宣傳指引作出了詳細規定,要求縣、鄉、村及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加強防汛避險宣傳和安全教育,普及防汛避險知識,公布防汛避險人員轉移路線和安置場所位置。村(居)民委員會和有關單位要向受威脅區域人員發放避險轉移明白卡(紙),旅游景區經營單位要在縣級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部門指導下做好游客的防汛避險轉移指引,受威脅區域村莊應當通過噴涂、張貼等形式在公共場所或者顯著位置標記本區域避險指南。(河北日報記者 霍相博 通訊員 陳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