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工人是工人階級中發揮支撐作用的主體力量,是創造社會財富的中堅力量,是創新驅動發展的骨干力量,是實施制造強國戰略的有生力量。為保障產業工人合法權益,激發產業工人創新創造活力,引導和激勵產業工人更好投身新質生產力發展,宿遷市人大常委會制定出臺《宿遷市產業工人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這是全國首部專門為產業工人制定的地方法規,為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工作指明路徑方法。《條例》共分為五章四十條,分別對職業發展、服務保障、權益維護等內容作出具體規定,涉及強化產業工人民主參與權利、健全產業工人技能培養體系、完善產業工人職業發展體系、加強產業工人權益維護服務保障等方面。

《條例》的制度設計主要體現在以下12個方面:
1 專項資金保障制度
《條例》第八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統籌使用就業創業專項資金、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經費等財政資金,支持產業工人服務工作。
2 產業工人培訓制度
《條例》第十條規定,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本區域產業發展規劃制定和實施產業工人培訓計劃,采取鼓勵產業工人參加各類培訓和繼續教育學習激勵措施。
3 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制度
《條例》第十一條、十二條規定,鼓勵、支持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與企業聯合開展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促進產教深度融合。企業可以和普通高等學校、公辦職業學校合作辦學或者建立產教融合學院。
4 職業技能評價制度
《條例》第十四條、十五條規定,具備評價能力和條件的企業和第三方機構可以對產業工人的職業技能等級進行評價。企業可以對本單位的產業工人職業技能等級進行評價激勵,獲得職業技能等級的產業工人可以按照本單位規定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技能職級與技術職務互通互認制度。《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獲得相應職業技能等級的產業工人分別比照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職稱享受同等待遇。
5 技能職級與技術職務互通互認制度
《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獲得相應職業技能等級的產業工人分別比照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職稱享受同等待遇。
6 技能競賽促進制度
《條例》第十八條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總工會應當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競賽和勞動競賽。鼓勵企業開展內部職業技能競賽和勞動競賽。
7 就業服務制度
《條例》第二十條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根據本級政府的產業發展規劃和實施情況,定期在政府服務平臺上發布、更新用工需求、緊缺型職業(工種)等信息,暢通產業工人流動渠道。
8 產業人才保障制度
《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支持企業培養、引進高素質產業人才,按照規定對符合條件的產業工人和企業發放產業人才崗位補貼、能力提升培訓補貼、技能工作室補助,為高技能產業工人在健康管理、子女上學、研修交流、休假療養等方面提供服務。
9 技術創新促進制度
《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鼓勵產業工人參與設備改造、技術創新和工藝創新等活動。有關部門和公辦職業學校應當為產業工人開展創新活動給予必要的技術和資金支持。
10 民主權利保障制度
《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注重從產業工人隊伍中推薦各級人大代表候選人、政協委員人選;注重推薦優秀產業工人代表,在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中掛職或者兼職。
11 勞動權利保障制度
《條例》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四條規定,在本市工作的產業工人依法享有取得勞動報酬、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休息休假等權益。有關部門及總工會應當依法予以保障。企業應當依法為產業工人提供安全的生產條件。
12 基本公共服務保障制度
《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七條規定,在本市就業的產業工人,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在就業地享有子女教育、社會救助、社會保障、文化體育、基本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的權利。

《條例》的出臺標志著宿遷在推進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工作方面正邁向法治化、規范化進程。“《條例》不僅深入貫徹落實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鞏固了全市‘產改’取得的成效和積累的經驗,推動‘產改’走深走實,破解難點,更好保障了產業工人的合法權益,推進全市加快建設一支高素質的產業工人隊伍,助力實現全市建設長三角先進制造業基地的目標,為全市高質量發展提供源源不竭的動力。”宿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許輝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