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人員名單(十四屆四次)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人員名單
(2023年7月27日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任命萇永鋒為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人員名單
(2023年7月27日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任命張曉梅(女)為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保護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免去:
曹洪濤的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保護審判庭庭長職務;
張曉梅(女)的河北雄安新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苗佳的河北雄安新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人員名單
(2023年7月27日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任命:
汪志平(女)為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葛惠春為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何國昌為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李連軍為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肖蘅(女)為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批準免去李明的張家口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責任編輯:王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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