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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城建環資工委2020年立法計劃
2020年,省人大城建環資工作要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省委九屆九次、十次全會精神,按照省人大常委會總體部署,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緊緊圍繞省委、省人大常委會重大決策部署和相關熱點難點選題,認真落實《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的意見》,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
1.修改完善《白洋淀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條例》。根據省人大常委會初審意見進行修改完善,進一步征求有關地方和部門意見,深入論證調研,提高文本質量,省人大常委會進行二次審議。
2.修改完善《河北省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認真梳理匯總常委會審議意見,借鑒兄弟省市成功經驗,結合我省實際,會同省住建廳就條例的總體框架進行調整,逐條進行討論研究,重點解決生活垃圾城鄉差異、分類投放、轉運、處理各個環節的問題,提交省人大常委會進行二次審議。
3.制定出臺《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船舶排放大氣污染物防治的決定》。圍繞改善港口城市大氣環境,推進船舶大氣污染治理開展立法調研,就船舶燃油、尾氣排放、岸電建設和應用等問題作出具體規定。
4.制定出臺《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礦產資源管控保護生態環境的決定》。針對我省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存在的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粗放開發、產能過剩等問題,進行深入調研,就嚴格規劃、嚴控開發、加強礦山改造治理和嚴厲打擊非法采礦行為等作出具體規定。
責任編輯:趙文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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