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展民生實事項目監督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是人大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重要體現。2020年在市第十四屆人大五次會議上,經代表票決確定了15項民生實事項目。為推動項目順利實施,張家口市人大常委會制定2020年民生實事項目監督工作制度,明確五項具體措施。
措施一:合理建立監督機制。根據市政府民生實事項目的責任分解情況,對照項目內容、責任單位和時限要求,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建立常委會領導牽頭、各專委工委負責、代表監督小組為主體的監督機制。根據職責分工,落實每個項目牽頭監督聯系的專門委員會。代表監督小組根據所監督的項目內容、特點,制定具體的監督工作計劃,明確監督方式和具體時間安排。
措施二:科學安排代表參與。充分發揮代表監督主體作用,根據項目的性質、內容,以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為基礎,每個項目成立代表監督小組,由5—7名代表組成。代表監督小組人員構成既考慮專業特長,也考慮覆蓋面,既有常委會、專委會組成人員,也有普通代表,吸收履職水平高和有積極性的人大代表參加。明確牽頭負責人和責任分工,確保監督質量。
措施三:明確任務時間節點。為保證監督時效,及時跟進監督,分準備、實施、總結三個階段推進。3月至4月為準備階段,落實每個項目牽頭監督聯系的專門委員會,成立代表監督小組,制定工作計劃,做好宣傳動員。5月至10月為實施階段,加強對接聯系,緊貼項目具體內容和項目進度,全面組織開展監督活動。強化問題導向,督促抓好整改落實。11月至12月為總結階段,總結經驗做法,建立長效機制。
措施四:多種方式開展監督。按照任務清單和時間節點,采取明查暗訪、視察、專題調研、聽取匯報、工作評議等進行專項監督。定期組織召開座談會、交流會、討論會等,了解項目推進過程中的階段性成果以及新情況、新問題。市人大常委會于年中和年底,分別專題聽取市政府關于民生實事項目進展情況和完成情況的匯報,提出意見建議。同時,視項目監督工作進展情況,常委會主任會議適時聽取各專門委員會監督工作情況匯報。
措施五:持續跟進監督反饋。各代表監督小組及時匯總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督促做好整改落實工作,促進項目順利實施。對問題困難較多、進展緩慢的項目,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決定,進行專題調研會商。對因國家宏觀政策調整及不可抗力影響,無法在預定時間內完成,需要中止或調整的,由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決定。市政府對當年實施的民生實事項目完成情況向下一年度的市人民代表大會作出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