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5日唐山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踐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更好地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優勢和人大代表作用,推進我市民生實事項目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和法治化,規范有序、務實高效推動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民生問題解決,根據市委《關于實施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工作的意見(試行)的通知》(唐辦〔2019〕23號),現就做好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工作作如下決定。
一、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以下簡稱代表票決制),是市委、市政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深化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實踐創新;是市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和監督權,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的重要舉措。全市各級人大和政府一定要深刻認識實施代表票決制的重大意義,準確把握代表票決制的實質和要求,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站位,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做好此項工作。
二、實施代表票決制要始終遵循堅持黨的領導、充分體現民意、嚴格依法辦事、突出效果導向的工作原則,通過群眾提、代表定、政府辦、人大評的工作方式和程序,切實“從人民群眾關心的事情做起,從讓人民群眾滿意的事情做起”,使民生實事項目真正成為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民心工程。
三、各級人大要組織好民生實事項目的審議、票決、監督、評估等工作。要依托人大代表之家(聯絡站)等平臺,積極提出民生實事項目建議。要將票決產生的民生實事項目的實施工作列入年度監督工作計劃,綜合運用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集中視察、實地調研等形式,加強對項目實施情況的全過程監督。
四、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民生實事項目的征集篩選、組織實施等工作。要建立健全廣泛征集民生實事項目的工作機制,以問題、需求、效果為導向,廣聽民意、善納民智,堅持既量力而行、又盡力而為,最大程度實現民生實事項目決策與群眾需求精準對接。要精心組織實施民生實事項目,不斷完善責任落實、實施推進、考核考評等工作機制。
五、各級人大代表要切實發揮作用,積極參與民生實事項目的征集、審議、票決、監督、評估等工作,密切聯系群眾,傾聽民聲、反映民意,推動民生實事項目落到實處、取得實效,保障改革開放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廣大人民群眾。